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匡敏 陈宏伟 缪雯)7月27日,由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泸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区县院检察干警受邀参加旁听,县妇联维权干部也受邀前来观摩庭审,现场逾100人。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充分利用庭审一体化平台和多媒体对证明案件事实和被告人量刑情节的证据进行逐一、分组出示和说明。为证明鉴定机构所作伤情鉴定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公诉人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对被害人伤情鉴定审查情况作了详细说明。通过专家解疑对作为定罪关键证据之一的鉴定意见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结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定性进行了充分阐释,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其进行了法庭教育,鼓励他勇于面对错误、承担责任,重新在年幼的儿子面前树立良好的父亲形象。
被告人张某当庭认罪,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悔悟,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痛改前非,不再做家暴的实施者。
庭审结束后,在泸县检察院举行了案件庭审观摩座谈会,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区县院检察干警参与了座谈会。
与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认为,公诉人准备充分,精神饱满,体现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对此次庭审活动的宣传和教育意义予以充分肯定。与会的妇联维权干部建议多开展此类公开庭审,并希望检察机关多进乡镇下基层,扩大受众面,以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做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提升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依法维权观念。
泸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张茂林肯定了公诉人利用出庭一体化示证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等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的工作实践,表示妇女维权道路任道而重远,检察机关要继续发挥指控犯罪、法律监督、社会治理职能,进一步提升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