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谢蓉 杨艳) 近日,泸县人民法院云龙法庭受理一起关于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的案件,原告陈某、韦某某起诉被告陈某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害。
原告陈某与韦某某系母子关系,原告陈某与被告陈某某系叔侄关系。原告房屋与被告柴山紧邻,被告长期在柴山中耕作、挖土,一不小心泥巴掉落,便会导致原告房后的排水沟堵塞、排水不畅,遇到雨天积水严重等问题,原告认为长此以往,被告的行为会危害其房屋安全,多次向该镇派出所以及该村村委会反应,经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果,因此一张状纸将亲叔叔告到法院。泸县人民法院云龙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通知被告,并及时送达相关手续,同时在开庭前到事情发生地现场勘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为巡回开庭审理做好一手准备。
半月后,泸县人民法院云龙法庭在该村村委会巡回审理该案,在开庭审理后,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于情于理的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承诺以后在自家柴山中耕作时尽量小心,避免泥巴坠落堵塞原告屋后排水沟,如果确有不慎坠落的泥巴,则由原告自行负责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