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肖则兰 记者 王正元) 1月16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第二起涉恶案件,张某等8名被告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被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次涉案人员多为“95”后,被告人最小年龄21岁。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称,2016年以来,张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刘某雨、阮某、李某华、邓某平、李某浩等人,逐步形成以张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先后在江阳区、龙马潭区公共场所实施恶势力犯罪活动8件,其中聚众斗殴1件,寻衅滋事7件,致重伤1人、轻伤2人、轻微伤6人,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坏财物,情节严重;有组织的多次纠集他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破坏社会秩序。张某、阮某、刘某雨、李某华、邓某平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悉,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预计在两天时间连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