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王正元) 1月16日,记者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情况通报会上获悉,2018年江阳区法院旧存执行案件284件,新收4678件,合计4962件,已结4416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5266亿元。
江阳区法院全年限制高消费6214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51人,公开曝光551人,限制出境3人,罚款35人117.3万元,拘留90人,打击拒执犯罪1例,移送破产审查案件1件(涉及执行案件73件,涉案标的7325.99万元),全年发放司法救助金38.5万元、执行救助保险金10万元。
据介绍,第三方测评一票否决的四个核心指标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9%,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2018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99.72%,涉执信访案件化解办结率100%,结案率为89%。
“在执行工作中,我们充分借助公安机关的‘临控’措施,坚持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强力震慑‘老赖’,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查找人员共计169人次,根据公安机关反馈的临控信息拘留31人。”江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曾强介绍,江阳区法院还与江阳区综治委员会、工商局联合发文,搭建执行工作联系和信息互通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工作系统,在户外电子大屏等处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与联通、电信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2018年,共对62家失信企业和471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迫使65名债务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与保险公司签订执行救助保险合同,建立执行救助保险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执行救助保险,现已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保险救助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