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廖斌 郭红) 8月27日,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德阳、成都两地开展执行。
林某某与德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合同协议纠纷,向泸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经泸县人民法院审查,林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在立案后第二天也就是8月27日便赶往德阳执行。下午4:30,执行干警赶到了德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成功将德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德阳市的15套住房予以查封。
完成查封后,执行干警又急忙驱车前往成都,据被执行人提供的消息,被执行人袁某某在成都某酒店出现,因袁某某一直拒绝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均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决定紧紧抓住此次机会。下午6:50,执行干警来到酒店包间,在向袁某某释明相关法律后,依法将袁某某带回泸县法院。
回程路上,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向袁某某进行释法明理,但袁某某依旧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晚上10点,执行干警依法对袁某某进行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