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王玲琳 泸州频道 周梦颖)把羊拴在邻居家的真龙柚树上,羊啃食树木,导致一棵树木死亡,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起诉至法庭。近日,历经多次现场勘查和调解后,合江县人民法院先市法庭化解了这起因“羊和书”导致的邻里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据了解,原告陶某在其承包地内种植了真龙柚,被告李某将喂养的山羊栓在原告的承包地内啃食了约十棵真龙柚,其中一棵已经死亡。双方纠纷经村委会多次组织沟通调解均以无效告终,于是陶某只好起诉到先市法庭。
收到该案后,先市法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老年人,且原告陶某已年满80岁,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办案。于是,法官联系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案涉土地,查看被啃食的真龙柚后现场拍照取证,组织双方对案件事实进行确认。
调解中,合江县人民法院先市法庭法官首先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在未经陶某同意的情况下将山羊栓在原告承包地内啃食农作物是侵权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从双方的邻里关系出发,耐心劝导。同时,具有真龙柚种植经验的村社干部从树苗的由来、种植情况、长势等进行分析,对陶某所损害的真龙柚树木价值提出专业意见。
最终经过调解,李某向陶某赔礼道歉,并当场进行了赔偿,陶某接受道歉,双方答应日后不再为此事发生争执。
近年来,合江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在基层。下一步,合江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司法前沿阵地作用,运用“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