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曾小容)2014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启动了学校建设“亿元工程”,城区将新建玉带河学校、江北书香学校、阳雀山学校、玉带河幼儿园,改扩建十二中经开学校;乡镇将对薄弱学校进行建设。项目竣工后消除学校“大班额”,解决孩子“上学难”、“入园难”的问题,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为把“亿元工程办成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龙马潭区教育局制定了“七项制度”,用制度约束权力,用制度规范管理。
项目建设报批制。政府投资学校建设 5万及以上的项目,项目的启动、招标、竣工都要填写书面的报批表,经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和领导签字后方可实施。
招标文件审查制。政府投资学校建设5—2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20—200万元的项目实行网上公开比选,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网上公开招标,每类招标文件都要经区教育局审查后向社会公开。
三项责任书签订制。校长是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确定一名教职工为现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与现场负责人之间落实工作责任,签订安全、质量、廉政三项责任书。
重点项目半月上报制。13个重点建设项目分别向区教育局上报半月报表,涉及建设计划、半月形象进度、下半月计划、存在问题等内容,由项目办汇总后送局领导审阅。
项目变更会商制。建设施工要变动当初设计,必须邀请区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局、监察局、设计单位以及施工、监理等集体会商,方案确定后才能施工建设。学校要形成工程变更会商纪要存档。
月督查督办制。区教育局成立了学校项目建设领导组,领导组每月对每个在建项目督查1次以上,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督查工程质量。
月督查督办制。对建设项目落实不力、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通报,用一个项目存在的问题警示全体建设项目,安全平稳推进学校建设。
“七项制度”的落实,强化了学校建设项目的监管,在省、市、区领导的多次检查中受到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