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龙欣雨) 5月30日,川滇交通执法协作推进会议暨联合整治非法客运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在四川泸州召开。会议就进一步推进川滇交通执法协作,研究部署近期川滇执法协作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川滇毗邻地域执法协作提档升级。
会上,云南省交通执法局昆明支队、昆明市交通执法支队,四川省交通执法总队第一支队、泸州市交通执法支队四方签订了《泸州昆明两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包括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管理制度交流、执法业务交流、党建活动交流等4项协作内容。明确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跨省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跨省违法线索摸排移交机制、跨省案件调查取证及送达协助机制等5项协作制度。
根据《协议》,川滇搭建起泸州、昆明两地联络交流平台,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动应急机制,实现泸州、昆明两地交通执法机构资源互补。
据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梁忠柱介绍,《协议》的签订能够进一步打破川滇两地交通运输执法的数据壁垒和区域壁垒,两地今后的执法打击覆盖面将会得到扩展,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力量和地方交通执法力量将形成合力整治违法行为。“两地今后在执法过程中可以相互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可以在执法证据的锁定、认定,线索摸排,甚至于处罚标准上能够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统一。”梁忠柱说。
据了解,《协议》即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到期后,两地会根据实际需要,形成长效机制。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联合整治“泸州⇋昆明”非法客运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在2024年5月30日至6月30日期间,由两地四方交通执法机构,联手整治“泸州⇋昆明”高速公路沿线查处交通客运违法行为。其中重点整治内容主要有:重点查处“泸州⇋昆明”非法客运行为,包括排查群众反映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与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等毗邻地区非法客运行为;四川省泸州市至云南省各市州的非法客运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