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刘密 梁茂源/文图)在第37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江阳区法院通过审判毒品犯罪典型案件、邀请师生旁听庭审、禁毒宣讲进校园等方式,多形式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活动。
近日,江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某涉嫌贩卖毒品案。
经审理查明,许某以牟利为目的,居中联系贩毒者和吸毒者,多次贩卖毒品,从中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二百元,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许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贩卖毒品罪,系累犯和毒品犯罪再犯,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许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江阳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许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其违法所得的三千二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此次庭审,江阳区法院还邀请了四川警察学院200余名师生进行旁听,以案释法,庭审现场变身禁毒法治课堂,积极倡导全民禁毒拒毒。
江阳区法院“泸法麒麟”普法志愿者刘密走进泸州市康城路幼儿园,为孩子们开展“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主题普法宣讲。
普法志愿者结合视频、图片、案例,为孩子们生动地介绍了毒品的定义、种类、危害以及如何远离毒品等知识,并给孩子们展示了仿真毒品,让孩子们在愉悦的氛围中学习禁毒知识。
宣讲过程中,孩子们兴趣浓厚,专心听讲,认真思考,举手提问,积极参与问答互动。“我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最后,孩子们共同作禁毒宣誓,将禁毒的种子播种到幼小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