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刘萍) 6月27日,泸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薛学深主持会议并讲话。
泸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薛学深强调,要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要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控决策风险。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基层“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泸县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要抓牢“关键少数”,认真执行《把依法治理纳入干部管理任用的八项制度》,提升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增强法治创新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注重实效的同时,总结提升,努力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泸县经验。
薛学深强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牵头抓总、把关定向、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各协调小组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本领域法治建设问题,推动本领域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具体推动,全面统筹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本行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法治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