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马金川)为推进泸州市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近日,泸州市人大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培训会。
泸州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王国萍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站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出庭应诉积极性,并通过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全市得以认真贯彻落实。
泸州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范永友作了授课。他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是学法、普法,提高执法技能的重要过程,体现出行政机关对立法和司法工作的尊重,也是自我监督,发现问题,不断完善的机会。范永友还结合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出泸州市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行政机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并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预防、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张玉红作了授课。他结合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对行政机关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应诉能力进行培训指导,阐明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了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判断标准以及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并就如何加强依法行政提出了建议。
泸州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相关领导、30余家市级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