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严格落实专项行动,确保长江水环境质量改善
12月10日上午,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第三批)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泸州设分会场。此次会议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长江行动计划》要求,由生态环境部牵头,从本月开始,以长江干流为重点,组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第三批)排查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现场排查专项行动将全面摸清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太湖入河(湖)排污口底数,制定整治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长江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会上,还就此次现场排查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排査要求、各城市督导组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会议强调,此次现场排查专项行动不仅是对地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体检,也是对现场排查工作中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等情况进行体检,各地方相关部门必须以优良作风开展现场排查工作,坚持求真务实。
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泸州是怎么做的呢?
据了解,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先后印发《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泸州市工作方案》和《泸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成立工作专班。泸州市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市级河长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泸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成立推进工作组和专项工作组,切实保障排查工作高质高效落实。
强化物资保障。按照《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准备事项参考清单》的有关事项,全面完成所有排查物资采购,并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协调解决排查人员保障工作,落实了县、乡镇(街道)两级协查人员,确保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无人机航测。2019年8月,已完成泸州市境内长江干流及沱江、赤水河两条一级支流入河排污口的无人机航测航测工作。目前,航测图像报生态环境部统一进行图像解译后,用于人工作徒步排查。
下一步,泸州市将结合生态环境部有关技术要求,完成对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泸州市水环境质量改善,严守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关口!(来源:泸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