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个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获“先进单位”称号,全省仅有三家法院及省高院执行局获此殊荣。
深耕细作,玉汝于成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秉承“无强制非执行、惟联动方治赖”执行理念,致力于营造川南临港自贸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目前执行指挥中心大数据平台实质运行,信息化执行工作有序推进,科技执行初具规模。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法警大队下设10个分队,在编干警38人,占全市执行人员的26.2%,聘用人员22人,配备执行车辆11台。通过执行机制创新,从严打击拒执犯罪,圆满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披荆斩棘,战功卓著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全院执结案件4559件,保全案件3061件。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4.47亿元,占全市到位金额30%;判处拒执犯罪34案38人,占全市打击拒执犯罪的82.9%,各项指标均居全省法院前列。
先后获得全省法院2017年执行信息调研工作一等奖、2017年“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先进集体”、第七次“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先进集体、2018年“执行大会战先进集体”、2018年“全省院长大比武”执行攻坚竞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被市中院授评为“执行工作先进法院”。
抓铁有痕,严惩拒执
为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院长任拒执打击领导小组组长,整合业务骨干,统筹推进,推出《拒执行为处理意见》,实施《拒执犯罪证据固定清单》制度,形成打击拒执长效机制。与公安、检察院联合签发《拒执犯罪实施意见》、《拒执行为查处衔接机制》,形成“移送-侦查-公诉-审判”链性机制,并被省高院执行局在全省推广。
三年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6条,实施联合抓捕17人次,联合发布督促自首公告,14名被执行人自首,审查起诉并判处34案38人,通过打击拒执犯罪收回案款3200余万元。
其中谭小麟、谭磊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一案入选2017年四川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6月,省高院王树江院长、全国人大代表在龙马潭区法院观摩何川拒执罪一案审判,对打击拒执工作予以肯定。2018年9月,最高院第十九期“决胜执行难”对许友兵拒执罪一案审判现场全程全媒体全国直播,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40余家媒体报道,获得1300余万网友好评。
踏石留印,勇于创新
为营造自贸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先后推出23项执行创新举措,强化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部分创新工作如下:
1.建立保险战略合作,实现悬赏全覆盖。2018年5月,率先与中国人保龙马潭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出诉讼保全险、执行救助险、先予执行险、执行悬赏险,创新推出商事案件比例悬赏、民事案件保险悬赏、民生案件爱心悬赏,实现终本案件执行悬赏全覆盖,一年来通过救助保险救助22人24.5万元,通过执行悬赏保险、民生救助悬赏抓获被执行人14人。
2.攻克网拍节点,推出司法拍卖全程零佣金。与税务机关、交易中心对接定向询价机制,避免评估费用;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过户抵押同时办理机制,并与本地银行联合推出网拍贷款,消除网拍贷款担保费用,基本实现全程零佣金。
3.以人民为中心,探索全方位司法救济机制。在双方无争议范围内对保全财产先予执行,释放资金运作效益,自制度实施以来,累计先予执行41案,盘活资金4726万元;全力推进司法救助,解决执行不能案件,争取中央专项资金61万元、地方党政资金31万元、地方专项资金593万元,法院救助资金180万元。
4.应对大数据浪潮,探索新型财产处置模式。在省内首次发起手机靓号拍卖,共计拍卖手机靓号52个,收获案款137.93万元,穷尽一切手段保障申请人权益。
5.强化科技执行,整合社会资源服务大局。在清理违法占用耕地专项环保整治活动中,整合应急指挥中心 大数据平台 执行指挥车 无人机 单兵作战装备的信息化执行体系,联动公安、民兵、街道社区、人民陪审员,成功拆除违法建筑,三年来成功归还土地100余亩。
以人为本,锤炼匠心
制定《全面党建 工作实施意见》,打造“学士丹心、龙马战狼、云台晨星”板块。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主题的朗诵、演讲、调研比赛、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增强党性,培养阳刚进取的“学士丹心”。
深挖“龙马战狼”内涵,开展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民营企业特别调查共23项机制创新,其中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民营企业特别调查机制被省委要情转载,“失信受到限制,主动履行义务”入选2019年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
整合锤炼“云台晨星”,组建调研团队12个,今年已制发原创微信264期,微博435条,短视频151部,原创视频《龙马战狼之歌》获全省“平安中国看四川”优秀微视频奖。
2019年即将过去,将荣誉留在昨天,让汗水流在今朝,龙马战狼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中去!(来源:龙马潭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