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姜波)近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燃气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燃气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会议通报了泸州市燃气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阶段工作情况。截止至11月7日,泸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检查燃气用品生产销售单位1531家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单位122家,发现、整改质量安全问题隐患136个,开展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天然气、燃气灶、燃气连接用软管等燃气用品质量监督抽查42批次,发现不合格3批次。责令下架标识不规范的燃气灶具44台,查扣没收无熄火保护装置、冒用认证标志、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燃气具及配件775台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件,罚没款3.61万元。
会议指出,当前全市燃气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还存在部分燃气用品销售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燃气用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全市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规定时限落实各项规定任务,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会议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识要再提高,要强化履职担当,扎实推进,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问题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落到实处。措施要再深入,要利用信息化监管系统继续组织力量对辖区再全面清理,查漏补缺,对市场上生产销售的“气、灶、管、阀”和燃气报警器全品种进行彻底的质量安全“体检”,切实找准“病症”和“痛点”。问题隐患要清零,要对排查出的燃气用品质量安全隐患问题逐一登记并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完成闭环。宣传引导要再加力,要组织执法人员观看学习总局拍摄的燃气器具及配件现场检查工作教学视频,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围绕燃气用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质量安全常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线上线下做好社会面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性互动,营造燃气安全全民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