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赵荣昌 泸州观察 蔡惠兰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国务院食安办)公布“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泸州市上榜。该市也成为继成都市之后,四川省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据悉,“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根本标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共包括6大板块94项考核指标。国务院食安办在前期已经组织了对参创城市进行全面评审。
据介绍,泸州市2016年获批成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城市以来,高位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了县两级党政“一把手”挂帅的食安委领导小组和创建指挥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立起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五级联创”工作体系。制定了《泸州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泸州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协助人制度》等18项制度,实行“清单制 责任制”管理,逐项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组建了8支共1890人的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先锋队,定期参与“逢十查餐厅”“周四查市场”“您点我查”等行动。尤其是近三年来,泸州全市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