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张越)近日,泸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涉老年子女的赡养费纠纷案件。94岁的陈某英在2年前瘫痪在床后,一直跟着小女儿梁某叙一起生活,但因陈某英三个女儿之间存在各种误会,大女儿梁某俊、二女儿梁某洪从未按照约定及时给付赡养费,三女儿梁某叙劝说母亲陈某英将大女儿、二女儿诉之公堂。
后经泸县人民法院判决,要求梁某俊、梁某洪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并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陈某英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先后通过约谈双方当事人,走访邻居、生产队队长等方式得知缘由。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找准亲情案件的切口,畅聊母女情、姊妹情的当下和过往,在情理与法理的交融中让当事人体会社会伦理和法律责任。经过执行人员多次沟通,鉴于两位姐姐的实际情况,三女儿梁某叙同意劝导母亲对两位姐姐每人每月支付的赡养费从600元降为300元,至此,这起涉老年子女的赡养费纠纷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