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姜朝勇 权润 傅静)近日,龙马潭区法院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结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4万多条泸州本地小区业主个人信息被非法倒卖,“推销电话一个接一个,有装修公司,有卖家具的,有卖家电的,不分白天黑夜,因为工作原因我又不能拒接陌生来电,简直防不胜防!”被害人无奈的表示。
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多次向他人购买泸州市多个小区业主信息共计20716条,内容包含公民姓名、联系电话、小区名字、单元楼栋号等信息,并将上述信息出售给从事装修、装饰、建材、家电等行业的业务人员,非法获利共计132130元。
2020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其任职于装饰公司期间获取的小区业主信息5369条多次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共计44800元。
2020年4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杨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多次向他人购买泸州市多个小区业主信息共计8996条,并将上述信息予以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共计31300元。
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其任职装饰公司期间获取的泸州小区业主信息6801条,多次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共计13260元。
2021年,被告人苏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其任职装饰公司期间获取的泸州小区业主信息4000条,多次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共计11000元。
龙马潭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五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5名被告人八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全部违法所得,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在市级媒体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