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宗吉勋)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收到一起发生在亲人之间的强制执行申请案件。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系被执行人万某姐夫。2021年1月,被执行人万某到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家中玩耍。晚饭过后,因陈某某要回家照顾陪伴其行动不便的儿子,便要求被执行人万某驾驶其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载其回家。行驶途中被执行人万某因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某诉至法院主张万某赔偿其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判决。
案件生效后,万某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陈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叙永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在收到该案后,发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亲人关系,且平时两家关系很好,为进一步了解案情,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诉讼案件承办人,得知在诉讼时万某的情绪就相当激动,认为自己是好意送人,并未收钱,却要承担高额赔偿,抵触心理十分强烈。
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陈某某近80高龄,发生事故后恢复较慢,行动不便,和其居住生活的儿子也是略带残疾,行动迟缓。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及家庭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决定找到被执行人万某一起上门到陈某某家中商谈处理该案。经交谈得知,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年事已高、基本无收入来源,而被执行人万某在农村居住生活,没有外出务工,且有3个小孩在上学,经济压力较大,一次性支付较为困难。承办法官以双方亲情关系为突破口,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沟通、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两家的亲情关系也得以修复。